美港輿論反應:扁案判決凸顯台灣法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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紐約/ 對於前總統陳水扁夫婦被台灣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及褫奪公權終身,美國世界日報9月12日社論指出: 台灣稍有公理是非者,相信都會覺得扁家罪有應得,甚且猶有餘辜。這是台灣司法體制以貪汙等罪嫌起訴卸任領導人並判處重刑的首例;就形式上的司法獨立言,敢於起訴卸任領導人並羈押在案,當然值得肯定,也體現了民主社會必要通過法治和司法程序,始有可能尋求轉型正義。
社論表示:台北地院的判決只是扁案世紀大審的第一步,可以高度肯定政黨輪替後轉型正義的闡揚,但同時也留下一堆有待澄清的疑團;至於二審、三審以及可能的發回更審會拖到何時,發展出什麼結果;特偵組還能追加起訴什麼重大案件,是否可能再遭駁回,目前都是未知數。如果高捷案陳哲男最終以無罪定讞,牽連更廣的陳水扁案會是什麼結果就不必那般樂觀。這只能馨香祈禱台灣人民加油、台灣媒體加油、台灣司法加油。
香港/ 台灣工商協會會長江素惠表示,這是華人社會近年首次將前元首判處重刑,充分體現了台灣民主社會的進步。
來自台灣、活躍於香港社會的江素惠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,陳前總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,是近年華人社會首次將前元首判處這樣的重刑,實現了台灣司法獨立及公正,以及「法律之前、人人平等」精神,也代表台灣民主社會的進步,讓國際社會對台灣司法有正面的看法及評價。 此外,也代表陳水扁執政時期因貪腐及濫權扼殺台灣民主健康發展的一頁,被糾正過來,使台灣民主發展回歸正軌。
江素惠認為,陳水扁事件,對今後台灣執政者有所警示,執政者必須清廉執政,才德兼備。
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副所長王家英認為,這次對前總統陳水扁的判決,反映台灣在法治方面走上一大步,在民主制度下,最高領導人都可因犯法而被判重刑。
據香港明報報導,王家英認為 ,以台灣藍綠營這麼開放地監察對方,法院的判決不大可能有政治考慮,這次是證據確鑿,鐵證如山,量刑是反映罪行的嚴重。王家英形容,無期徒刑是司法界預期之內,因為那些罪行不少都是以20年刑期作量刑起點,鑑於陳水扁當時作為元首的政治地位,法院若判以20年這個最低刑期,反會被人質疑,所以無期徒刑比較合理。
他說,這個判刑對全世界都有啟迪作用,在民主體制下,即使是最高領導人犯法,都要面對司法裁決。至於對中國的影響,王家英說,國家領導人都希望廉潔,所以不會影響中國走向民主道路。
香港城市大學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鄭宇碩認為,陳水扁及太太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,對台灣政治文化是一個大衝擊。他認為,台灣政壇過去有不少貪污事件,朝野各黨應汲取教訓,制衡龐大的政治獻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