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 的:華僑救國聯合總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提倡海外華校學生書法興趣﹐發揮國粹書法才藝,特舉辦海外華校學生書法比賽。
資 格:凡屬海外華文學校或中文補習班之在校學生﹐均得參加。
組 別:分中學組與小學組。
作 品:1.書幅─大楷長六十公分﹐寬四十公分。小楷長﹑寬各減半﹔字體紙質均不限。
2.件數─ 參加者每人最多以二件為限﹐每件作品須寫明作品題目;並將學校名稱﹑年級﹑作者姓名﹑性
別﹑年齡﹑指導教師姓名另於紙上標明,並加蓋校印附貼於背面(請勿寫在作品正反面)以資證
明。
評 審:由本會聘請書法專家評審後﹐報請僑聯文教基金會董事會議核定。
收件日期:截止收件日期98年6月30日止,以郵戳日期為準,逾期概不受理。
獎 勵:每組各發金牌獎一名﹑銀牌獎二名﹑銅牌獎三名,另取佳作若干名,各發獎狀,并由本會擇優在僑訊刊登。
頒 獎:得獎學生之獎牌、獎狀,由本會函送學校於10月21日華僑節日或11月12日 國父誕辰紀念日,全體學生集會中頒發,不個別通知得獎學生。
收件地點:作品請逕寄「中華民國台北市(10045)重慶南路1段121號7樓之16僑聯總會。」(FEDER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S, 7F.-16,NO.121,SEC.1, CHONGQING SOUTH ROAD., TAIPEI, TAIWAN 10045, REPUBLIC OF CHINA)
TEL: (886-2) 2375-9675 FAX : (886-2) 2375-2464
附 則:請海外各地華校鼓勵學生參加,並統由學校彙收作品,以航郵寄交本會,未經由學校彙寄者,概不受理。投寄學校務請以正楷註明詳細地址、電話、傳真,俾便聯繫,藉免誤投、遺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