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僑救國聯合總會舉辦九十八年海外華校學生徵文比賽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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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  的:華僑救國聯合總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鼓勵海外華校學生中文寫作興趣,特舉辦海外華校學生徵文比賽。

資  格:凡屬海外華文學校或中文補習班之在校學生,均得參加。

組  別:分高中、初中、小學三組。

文  題:高中組─「發揮自己的長處」、「愛的教育」、「天資與努力」,任選一題。

初中組─「迎接美好的一天」、「難忘的禮物」、「讓我懷念…」,任選一題。

小學組─「生日禮物」、「我的良伴」、「大家一起來」,任選一題。

文    體:一律以語體文寫作,用文稿紙楷書,并加標點符號。

字  數:高中組一千二百字至一千五百字,初中組八百字至一千字,小學組三百字至七百字。

作品件數:每校每組作品最多不超過五十件。

文  稿:文稿須寫明學校名稱﹑組別﹑年級﹑作者姓名﹐并由學校加蓋校印,以資證明。

評  審:由本會聘請現任高中﹑初中﹑小學國語文教師評審後,報請僑聯文教基金會董事會議核定。 

評審標準:內容50%﹐結構35%﹐書法15%。

收件日期:截止收件日期九十八年六月卅日止,以郵戳日期為準,逾期概不受理。

獎  勵:每組各發金牌獎一名﹑銀牌獎二名﹑銅牌獎三名,另取佳作若干名,各發獎狀。

頒  獎:得獎學生之獎牌、獎狀,由本會函送學校於10月21日華僑節日或11月12日 國父誕辰紀念日,全體學生集會中頒發,不個別通知得獎學生。

收件地點:作品請逕寄「中華民國台北市(10045)重慶南路1段121號7樓之16僑聯總會。」(FEDER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S, 7F.-16,NO.121,SEC.1, CHONGQING SOUTH ROAD., TAIPEI, TAIWAN 10045,  REPUBLIC OF CHINA) 

TEL: (886-2) 2375-9675   FAX : (886-2) 2375-2464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作品發表:入選作品送僑訊發表,不另致酬。

附  則:請海外各地華校,鼓勵學生參加,並統由學校彙收作品,以航郵寄交本會,未經由學校彙寄者,概不受理。投寄學校務請以正楷註明詳細地址、電話、傳真,俾便聯繫,藉免誤投、遺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