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組織精簡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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僑委會已暫時保留 但下階段組改將再處理
台北/ 行政院院會4月9日通過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所提出「行政院組織法」修正草案、「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「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」草案,未來行政院部會將從現有的37個精簡為29個,僑務委員會確定保留,但將納入下階段的組改處理。
研考會表示,行政院部會將從現有的37個精簡為29個。未來內閣部會將包括內政部、外交部、國防部、財政部、教育部、法務部、經濟部、交通及建設部、衛生福利部、文化部、勞動部、農業部、環境資源部等13個部;以及僑務委員會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、國家科學委員會、國家發展委員會、大陸委員會、原住民族委員會、客家委員會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等9個委員會。
劉院長表示,這次調整是為因應時代變遷,針對政院組織作全面檢討,有關各界所關注的外交與僑務工作的合併規劃,固然為政府組織精簡的方向,但在其過程中曾派兩首長赴國外與僑界溝通協調,目前尚無共識,以此案為例,政府應將具體作為擴大,比如外交與僑委會兩單位人員的培訓、交流、調動,或是一些合作工作以專案方式進行,以爭取工作與服務對象的認同,這樣推動對於下階段的進行會產生更有力的基礎,該段時間對於僑務方面承諾的重要工作,像是芝加哥文化中心工作就要繼續推動。
劉院長指出,本案原則通過,請研考會將各單位提出的相關意見,儘速納入組改說明或進行調整,呈報行政院進行最後核定,再送立法院審議,行政院並將與立法院進行全面溝通,期望獲得朝野立委支持,能在今年底前完成立法,民國100年1月1日正式啟動嶄新的行政院組織架構。